商家使用“微折购商家管理系统”、在微折购网站开展经营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内容,本协议内容中以加粗、下划线方式显著标识的文字,请商家着重阅读、慎重考虑。

版本更新日期:2020年2月28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0年3月5日

前     言

1、 本协议的订立

1.1 本协议由微折购网站(或称“微折购”)所有者“徐州耀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拟在“微折购”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微折购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入驻进行经营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乙方”)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徐州耀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相关关联公司统称为“微折购”。本协议由徐州耀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微折购”与乙方签署。

“甲方”、“乙方”合称为“协议方”,“微折购”与商家单独称为“一方”和“相对方”。

1.2 商家通过“商家在线入驻流程”办理商家入驻过程中,一经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协议”并点击“提交入驻申请”按键,或者以任何形式使用“微折购”开放平台,即意味着商家同意与微折购签订本协议并自愿受本协议约束,但商家在线同意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商家的入驻申请、资料提交等经过微折购审核通过并以邮件及系统通知形式向商家发出通知时,本协议对商家及微折购具有法律效力;如微折购审核后需要商家与微折购另行签署协议的,则商家还应遵守另行签署的协议。

1.3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开放平台总则》、《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反商业贿赂协议》及公示于“微折购平台”的各项规则及其之后可能调整的规则共同组成。协议正文与规则冲突的,以发布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1.4 本协议仅在表明“微折购”与“商家”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商家通过“微折购”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的合作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由商家与第三方自行解决。

1.5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协 议 正 文

2、 定义与解释

2.1 “微折购”网站:指所有者为“徐州耀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的网站及移动端的应用程序、小程序。用户可通过该网站发布、展示、查询、交流相关信息,达成交易意向,获得其他用户提供的服务等功能。如网站主体信息及功能、内容有调整,以微折购另行通知为准执行。

2.2 微折购平台:指运行于“微折购”网站的“微折购”开放平台,是“微折购”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申请入驻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2.3 “微折购”网站用户:指所有在“微折购”网站上注册成为“微折购”注册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2.4 微折购商家管理系统:是由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系统维护的,用以支撑“微折购平台”运作的软件系统,包括“商家在线入驻流程”与“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使用该系统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遵守甲方的技术服务要求,同意甲方使用分账系统结算平台服务费用。通过“商家在线入驻流程”,商家可申请“商家入驻”,经微折购审核通过后,商家可获得“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实现平台入驻。商家知晓并同意,以现状和既得方式申请和使用微折购商家管理系统,进一步知晓并同意,微折购有权随时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和调整,发布新的版本,如商家必须使用新的版本时,商家应选择使用新版本,或者商家拒绝使用时应停止在微折购平台的经营,同时向微折购申请终止本协议。

2.5 商家及入驻:(1)商家注册:指欲成为“微折购平台”商家(本文或称“卖家”)的第三方经营者依据“微折购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微折购”审核同意后,可以使用设定的微折购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微折购平台”,以开展经营的过程;(2)商家入驻:指第三方经营者完成商家注册,通过资质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商家服务开通条件后成为“微折购平台”商家的过程;本协议中的商家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2.6 账号服务期:指“微折购”按本协议第五条为商家开通商家账号权限所对应的期间。

2.7 “商家账号”:是指商家完成商家注册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微折购平台”商家管理系统,使用“微折购平台”服务的登陆账户。商家应妥善保管商家账号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其商家账号下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2.8 微折购平台规则:指标示在“微折购平台”之上的,需商家实时关注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布于商家后台的各类公告、帮助、说明、协议、条款及规则等。

2.9 商家知晓并同意,微折购有权单方更新、调整微折购平台规则,商家进一步知晓并同意,如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微折购平台规则时,应终止本协议,停止在微折购平台的经营活动。

2.10 保证金:指商家根据本服务条款、服务协议及“微折购平台”相关规则,向“微折购”缴纳的,在商家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违反服务协议或者“微折购平台”相关规则或流程时,用于对买家(指通过“微折购平台”购买商家商品的用户,以下均称“买家”)进行赔付或对“微折购”支付相关违约金的资金。

2.11 商品上架审核机制:微折购为了最大化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精选优质的商品而设立的审核机制。商家任何需要上架商城的商品需要经过该审核机制的审批通过后排期上架。

2.12 上架:指“上架销售”的简写,是将商品发布到商城前端供消费者挑选的功能。

2.13 平台服务费:商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约定向“微折购”缴纳的平台服务费用。

2.14 优惠权益工具:微折购向用户提供的,可用于购买商家的商品时享受优惠和折扣的系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微折购优惠券及微折购后续提供的其他类型的优惠权益。

3、 服务内容

3.1 热拍向商家提供“热拍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以及同意向商家提供的各项附属功能、增值服务等,以使商家作为销售者有能力入驻经营、上传并维护商品或服务信息、与意向客户达成交易以及开展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

3.2 商家获得“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后,即可开展经营,同时可参与“热拍”相关活动及接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推广服务、云仓储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商家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的,应以商家自身名义单独与提供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3.3 商家的经营行为受热拍的监督和管理。热拍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以及“热拍平台规则”,有权单方决定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比如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要求商家删除或调整发布的信息等,商家拒绝履行或配合时,热拍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热拍平台规则”采取相应措施;热拍同时有权将商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到工商、药监等国家监管部门。

3.4 商家的经营行为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热拍平台”提供过的客服渠道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该结果将公平体现商家商品及其服务的优劣;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热拍、监管机关、媒体等进行投诉进行监督,热拍知悉该投诉后,将介入调查并向商家出具意见,商家应积极配合并妥善解决。

3.5 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热拍收到工商、药监等监管部门监管意见时,有权向监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要求商家予以整改、执行监管意见等;商家怠于执行或迟延执行时,热拍有

权限制“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删除或调整商家发布的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4、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4.1 资质要求

商家申请入驻热拍平台,须持续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商家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取得其他经营许可,身份信息应为商家自身情况的客观表现,具备签署、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格;

2)    商家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    商家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    商家自愿签署并严格履行本协议;

热拍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经营需要可能设定的其他条件。

4.2 证明文件

4.2.1 商家须依据“商家在线入驻流程”所示提交各项必须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证明、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在发生客户投诉、行政机关机构调查、诉讼解决等事项时,商家还应向热拍提交加盖商家公章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4.2.2 商家保证向热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单独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热拍有权自行或单方聘请第三方公司予以核实。基于开放平台的特殊性,除核实商家身份信息真实性以及依据“热拍平台”监管规定核实商家相关信息以外,热拍无义务代替商家对其上传的所有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和核实。

4.2.3 商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立即通知热拍,并在系统中提交更新后的文件。

4.2.4 商家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如期通知并提交更新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等情形的,由商家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由此导致商家不符合商家入驻条件的,热拍有权要求商家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拒绝商家申请、调整“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直至终止本协议。如商家造成热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商家还应足额赔偿。

5、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账号开通及调整

5.1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账号开通及延展

5.1.1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账号开通

对于申请入驻热拍平台的商家,热拍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开通相关“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功能,热拍将在功能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QQ)的通知方式告知商家:

1)    商家已通过“商家在线入驻流程”提交入驻申请,包括所需信息的提交和在线同意本协议;

2)    商家入驻申请已通过热拍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另行签署了相关协议;

3)    商家已足额缴纳保证金(费用标准详见第 8 条);为了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中约定项,该要求为后置项,商家可先行入驻,但商家在未完成缴费前,部分功能权限(如订单的结算)的使用会受到限制。

5.1.2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账号服务期延展

商家需持续经营,在服务期到期后延展商家账号服务期的,应在权限到期前 45 日内,通过“商家后台管理系统” 向热拍提出申请,热拍收到申请且商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延展一年有效期,以此类推:

1)    商家延展申请(含提交各项“资质要求”所需资料)已通过热拍审核;

2)    如需签署协议的,商家还应与热拍完成协议签署。

5.2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商家账号停止

5.2.1 商家账号的停止

5.2.1.1 商家自愿申请停止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热拍提出申请,经热拍审核同意后由热拍关停其商家账号使用权。

5.2.1.2 在商家的经营过程中,发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热拍有权随时停止商家账号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1)    商家不满足第 4.1 条资质要求的,比如提交虚假文件、资质不全或过期而无法及时补全、更新的;

2)    商家产品详情、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投诉、争议和纠纷的,或者遭受行政机关调查、处罚的;

3)    商家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旧货、返修品的;

4)    商家对用户进行恶意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通讯工具私下联系客户、发送广告等行为)或者泄露用户隐私的;

5)    应行政机关要求暂停服务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其他侵犯消费者、热拍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权益的。

5.2.2 商家因为出现第 5.2.1.2 条情形被热拍停止商家账号的,商家已缴纳的本协议附件所涉及特定商家的保证金,作为商家向热拍支付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冲抵商家应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商家应另行支付差额。

6、 协议方权利及义务

6.1 “热拍”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在现有技术可实现的基础上维护“热拍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该更新升级可能影响乙方商品的实时销量,给乙方导致不便,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和接受,热拍对该更新升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热拍有权根据热拍平台的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为申请入驻的商家开通商家账号,而未承诺必然对所有申请入驻的商家承诺开通商家账号;同时有权依据独立判断,不受时间限制的审批商家的入驻申请。

6.3 热拍对商家在使用热拍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予以积极回复,可依商家需求对其使用热拍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6.4 “热拍”有权单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热拍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热拍平台的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则将以公告形式告知商家,任何变更一经公告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商家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书面通知热拍并立即停止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一旦商家继续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则视为商家自愿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6.5 商家应对商品、内容负有管理义务,对其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热拍规则的信息予以删除纠正。否则对商家前述不当行为,“热拍”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6.6 热拍有权就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商家违法违规事件,或商家已确认的商家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或商家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行为,对商家实施的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商家违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等情形的,“热拍”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商家账号、下架商品、扣除保证金直至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补偿“热拍”损失的,“热拍”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如商家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热拍平台公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热拍平台规则等),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的,“热拍”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商家提供服务。

6.7 “热拍”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热拍平台入驻商家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商家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商品情况予以积极支持并按约履行。一旦商家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QQ)等)确认选择参与上述促销活动的,商家不得中途退出促销活动,或采取商品下架、恶意抬高售价等影响商品正常销售或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变相退出促销活动。

6.8 为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要求,商家有义务对其在“热拍平台”销售的每款商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热拍”发布的各品类商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热拍”有权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不定期商品抽检(检测项目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家销售商品的性能,质量,材料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各方面),或要求商家对“热拍”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商品及批次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如果商家所销售商品抽检不合格,所售商品存在旧货翻新货等不符合行业规则的情形,或无法向“热拍”提供相关商品及批次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热拍”有权根据所公示的商家规则,规范及标准,并且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商家进行处罚及提出相应的限期整改要求。商家必须配合限期整改及根据“热拍”的要求进行指定商品的第三方检测,并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因商家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热拍”产生损失(包括且不仅限于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热拍”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商家相应责任的权利。

6.9 “热拍”有权要求商家提供与商家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客户直接向热拍平台客服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热拍”无法回答或属商家掌握的情况,“热拍”有权要求商家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如商家未及时予以解决的客户咨询及投诉,“热拍”有权对商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10 “热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有关制止假冒或侵权行为的规则及流程,并依据规则流程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商家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秩序。

6.11 商家同意“热拍”根据商家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商家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商家在热拍平台上架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当商家上架的商品品类超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商家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时,“热拍”有权对商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12 如因商家销售的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乙方经营行为的受侵害者等)对“热拍”及/或“热拍平台”的投诉、诉讼以及引发的国家监管部门调查的,由乙方处理,热拍有权将乙方的主体身份资料、注册资料、联系方式、纳税有关的信息及交易信息等资料提供给投诉方或其它相关部门,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热拍”及/或“热拍平台”造成损失的,“热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热拍”及“热拍平台”的全部损失。

6.13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热拍”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下列情况除外:

6.13.1 第三方通知热拍,认为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6.13.2 商家或第三方向热拍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6.13.3 热拍发现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热拍”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热拍”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账号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家提供服务。

6.14 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的商品销售过程需要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广告推广服务、物流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的支持,而该等服务可能需要与“热拍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和安全测试,一旦需要与 “热拍平台”对接,将有可能影响“热拍平台”的系统安全,基于此,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商家将使用热拍指定公司提供的前述支持服务,商家与服务公司将另行签署协议。

6.15 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违反本协议时,应立即向“热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补足保证金差额等),同时,“热拍”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商家账号;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在商家未按时承担法律责任时,“热拍”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自商家账号中扣除相关款项。

6.16 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因入驻及其经营需要、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向热拍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数据,以及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及其他数据,热拍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同时,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热拍”均有权合理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商家进一步知悉并同意:该等数据,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热拍”均无义务返还商家、也无义务删除原始数据及其备份、同时无义务就使用该数据的行为向商家支付任何费用。

6.17 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在平台运营时应确保消费者的订单信息、个人信息、物流信息等属于消费者的隐私信息的保密性,过程中因商家过失而产生的消费者隐私信息泄露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商家承担。

7、 商家声明及保证

7.1 保证遵守本协议,不从事任何有损热拍利益的行为。

7.2 保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资格要求,保证在“商家在线入驻流程”中在线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热拍,并予以更新。商家应保证入驻时提供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7.3 保证订立本协议和在“商家在线入驻流程”提出申请是商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其具有足够资格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包括所有操作“热拍商家管理系统”的人员和商家账号运营所需的全部雇员、职员、管理者)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商家保证对其雇员、联系人及其他商家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4 商家应当为每一个“商家账号”设定独立的、高安全等级的密码,保证妥善保管“商家账号” 及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7.5 保证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技术要求使用“热拍商家管理系统”,不从事攻击、破译、反向工程,上传木马、病毒等有损该系统安全和稳定的操作。

7.6 保证按照审核通过的商品类目和品牌经营,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商品类目和品牌。保证按照热拍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商品价格、售卖限制、库存数量、商品说明及其他商品信息,并对上述设置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商家同时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按照热拍平台相关规则积极配合平台客服,积极对热拍用户的咨询进行回复,并保证在热拍用户提交订单后按要求发货。

7.7 保证拥有在热拍平台经营商品的合法销售权,商品来源可溯、合法、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商品质量及商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8 保证履行“如实描述”义务,保证在热拍平台上架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热拍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不包含任何未经品牌授权的文字和图片,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商家应及时在热拍平台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商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7.9 保证向购买其商品的热拍用户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因商家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均由商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热拍损失的,商家应予以赔偿。

7.10 保证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热拍用户信息,并保证不在违背热拍用户真实意愿及未通过热拍审核的前提下,向热拍用户发送任何性质的商品推荐、推广信息等。

7.11 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的相关要求,提供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同时保证按照本协议附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及相关售后服务义务。

7.12 保证在使用热拍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7.13 保证不将从热拍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热拍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热拍平台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热拍其他用户展示于热拍平台的信息等。

7.14 同意授予热拍全球通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热拍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家公示于热拍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7.15 商家不得在热拍平台发布任何吸引热拍用户到其他平台或商家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热拍用户的信息。

7.16 商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热拍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等,若商家发生此类影响热拍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商家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热拍”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商家违约、侵权责任。

7.17 未经热拍另行书面许可,商家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商家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商家运营商家账号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商家亲自实施,由商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商家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商家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热拍及热拍其他用户的权利。

7.18 商家应向热拍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费用支付的,则热拍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商家热拍商家账号,并有权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自商家结算账号中扣除,如余额不足抵扣的,则热拍有权自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待向商家结算的任意一笔货款或商家交纳的任意一笔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热拍”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热拍有权单方终止向上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7.19 商家同意热拍有权根据商品情况将其商品同步至热拍关联公司的平台进行展示、销售,因在相关平台展示、销售商品所产生的争议由商家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 费用和结算

8.1 费用标准及费用类型

8.1.1 商家同意按照商品上架时与平台约定的费用向“热拍”支付保证金及平台服务费等费用。

8.1.2 保证金

8.1.2.1 商家知悉并同意向热拍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的保证,并进一步知悉且同意在商家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热拍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等第三方的赔偿。

8.1.2.2 保证金额度

8.1.2.2.1 商家应根据《热拍开放平台保证金管理制度》中的保证金缴纳标准、热拍平台相关规则,将对应金额的保证金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至热拍指定账户。

8.1.2.2.2 商家知悉并同意: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同时,热拍有权根据商家经营类目的变化、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家交付的保证金额度或比例,或者依据本协议约定扣减保证金,商家应在热拍通知后3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热拍有权通知微信支付或支付宝自商家热拍商家账号中扣除相关金额或者冻结商家账号待结算款,直至解除本协议。

8.1.2.3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8.1.2.3.1 在下述情形下,热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    商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2)    商家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3)    商家在热拍平台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热拍平台任何规则或违反其对客户的承诺,或被客户投诉、索赔时,热拍判断应对客户进行赔付的;

4)    商家违反其与热拍或热拍关联公司/机构的其他协议或热拍平台任何规则,给热拍或其关联公司/机构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5)    本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8.1.3 平台服务费

商家在申请入驻及经营过程中,热拍提供相关的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而向商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

8.1.3.1 按订单收取的服务费(亦称“平台服务费”):热拍在商家每达成一笔交易而向商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

8.1.4 增值服务费

商家使用热拍或热拍指定第三方提供的增值服务时,应按照另行签订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8.1.5 税费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行承担相关税费,热拍无义务为商家代扣代缴。

8.1.6 服务费发票:上述服务提供完成后,乙方可通过热拍商家后台系统申请开票,“热拍”收到信息后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8.1.7 优惠权益工具

8.1.7.1 商家同意使用优惠权益工具在用户支付商家订单时使用,并自愿遵守热拍针对上述优惠权益工具使用而设定的相关规则。

8.1.7.2 商家同意用户有权选择任意一种或多种优惠权益工具,以在购买商家上架的商品中享受折扣优惠,用户可按优惠后金额支付订单款项。

8.2 费用结算:“热拍”与商家按照下述约定对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商家账号产生的订单货款进行结算:

8.2.1 商家同意:“热拍”将引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以下简称“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货款结算等服务,商家应按要求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署可能存在的相关协议,办理开通手续。

8.2.2 结算方式:“热拍”系统在每个自然日对已完成订单相应款项自动生成结算单,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获得满足结算条件及服务商结算请求指令时,将货款支付至商家结算账户,并从商家结算账户中扣除平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2.3 如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支付指令时间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工作日完成支付。具体结算规则以“热拍”平台公示规则为准。

8.2.4 商家须按“热拍”要求使用商家结算账户以便“热拍”完成货款结算,若结算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热拍”,否则,因商家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8.3 “热拍”与商家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8.4 商家“商家结算账户”(商家结算账户服务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授权及相关条款:

商家已开通商家结算账户的,商家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热拍”相关系统指令对商家相关商家结算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分账、划扣或止付。

8.4.1 如商家结算账户内产生应支付费用项,如需向“热拍”及其他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款项(如服务费、推广费等)、追回款、违约金、商家给热拍及/或“热拍平台”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等,“热拍”可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止付相应商家结算账户余额以备分账、划扣前述款项。 如商家结算账户内余额大于其需交纳的费用金额,则商家结算账户余额内的相应金额将自动抵扣。如商家结算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则商家结算账户内全部余额将被止付,直至商家结算账户余额已完成抵扣其应支付的全部款项。

8.4.2 针对手工录入的商家需缴纳的违约金、追回款、行政罚款、推广服务费、商家给“热拍”或“热拍平台”造成的损失等,商家应自收费单生成之日起应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在商家管理后台中完成确认,如商家有异议的应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提出,双方结合相应情况予以判断处理,如逾期未确认亦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商家无异议并进行自动确认。收费单在商家管理后台确认后将直接推送至商家结算账户进行相应止付和支付。

8.4.3 追回款是指针对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热拍”因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利益而要求其返还的款项。

8.4.4 针对本条款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类型,如出现需向商家退款的情形,则针对已开通商家结算账户的商家,“热拍”将根据实际情况,退款到商家公司账户或商家结算账户。

8.4.5 若“热拍”发现或认为商家涉嫌违法违规或违反“热拍平台”规则的,或“热拍”接到法院、公安等国家机关通知的,商家授权“热拍”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送相关指令,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商家结算账户采取冻结、划扣等措施。

9、 保密义务

9.1 一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相对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 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协议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9.2 如相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相对方单独所有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9.3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9.4 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9.5 热拍依据本协议正文第 6.16 条约定使用商家相关数据时,除不得直接体现商家身份信息外,不受本第 9 条的保密限制。

10、 违约责任

10.1 商家的产品及经营等一切行为导致纠纷或政府部门查处的,在接到热拍通知后三个自然日内,商家应按热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自行或由热拍协助或授权热拍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处理解决。由此导致的热拍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鉴定费、赔偿款、补偿款、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商誉等),商家应足额赔偿。

10.2 商家承诺不在热拍平台销售假冒商品、水货、旧货、不合格产品以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反热拍平台规则的商品、服务等,否则如销售假冒商品,则热拍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或该商家全部累计销售额 10 倍的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和商誉损失);如违反上述其他约定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10 万元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和商誉损失)。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热拍损失的,商家还应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热拍对客户的赔偿、补偿、行政部门的处罚、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热拍依照本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的约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10.3 商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热拍用户吸引到“热拍平台”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热拍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热拍”数据、利用“热拍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热拍有权扣除商家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商家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0.4 商家发生违反本协议及热拍平台规则的情形时,热拍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按照“热拍平台”相关管理规则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暂停向商家提供服务、暂时关闭商家后台管理账户、通知微信支付冻结商家热拍商家账号、终止合作等措施。

10.5 本条中涉及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商家应在 5 日内向热拍支付,否则热拍有权自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及通知微信支付自商家热拍商家账号中予以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有限责任及免责条款

11.1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热拍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1.2 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之特殊性质,热拍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1)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热拍不能履行本服务协议下义务;(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5)其他非热拍过错造成的情形。

11.3 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热拍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满足商家的任意需求。商家在确认使用前,应充分考虑并慎重决策,一旦使用,商家将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各项风险和责任。

11.4 使用“热拍平台”下载数据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家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1.5 法律地位声明:热拍作为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仅为便于商家与其他用户间达成交易提供交易地点,而并非商家与其他用户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热拍不对商家及/或参与交易的其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商家与参与交易的其他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热拍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无关。但是,商家怠于履行义务时,热拍有权介入商家与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商家应当予以执行。

11.6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协议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协议有效期

12.1 本协议自生效时起,有效期至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账号服务期到期日止。

12.2 本协议仅对商家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商家账号开展的相关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对“热拍” 与商家开展的同等或类似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热拍”与商家同时开展同等或类似业务,应依据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3、 协议的终止

13.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3.1.1 账号服务期届满,而商家未提出延展申请或延展申请未通过热拍审核的;

13.1.2 协议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3.1.3 商家账号服务停止或被停止持续时间达到一个月的。

13.2 通知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协议方中任一方可提前 15(十五)日以邮寄、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QQ)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协议终止本协议。如商家依据本条款约定终止本协议的,须向热拍提出停止商家账号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商家账号将立即进入“终止商家运营的提前公示”状态,30 日届满后本协议终止。

13.3 商家有下述情形时,热拍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13.3.1 “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停止的;

13.3.2 商家出现负面消息等可能影响“热拍平台”商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因其商品及经营等行为引起客户向热拍大量投诉(累计因同一商品或经营行为投诉 5 件以上的)、被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被法院认定违法等。);

13.3.3 商家连续 90(九十)日未上架商品的;

13.3.4 本协议其他相应条款中,约定热拍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情形发生的。

13.4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3.4.1 协议终止日起,热拍将停止“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全部权限与功能,同时,热拍无义务在“热拍平台”上继续展示任何商家及其商品或服务信息。

13.4.2 本协议终止后,热拍有权保留商家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热拍没有为商家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商家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商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3 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热拍”与商家进行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本协议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收到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商家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同时,热拍有权将协议终止事项告知该等客户,客户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交易,商家同意无条件接受客户的选择。

13.4.4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免除商家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商家仍应按照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因商家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热拍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商家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4.5 本协议终止后,如发生“热拍”收到有关商家的投诉、举报、起诉等情形的,商家需积极配合“热拍”处理,如因此导致“热拍”损失的,商家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4.6 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及本协议第 7.15 条约定的乙方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仍有效。

14、 通知及送达

14.1 热拍针对所有商家的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变更、规则变更、通知等将以“热拍平台”公告形式告知商家,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商家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

14.2 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热拍向商家发送书面通知的,按照商家向“热拍平台”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热拍平台”发布公告、向商家发送电子邮件、热拍站内信、系统信息、联系人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商家应保证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真实、准确、有效,如信息变更应立即在热拍平台系统更新,若商家未及时更新的,向原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 法律文书送达

14.3.1 对于商家基于本合同而与甲方或第三方发生的民事纠纷,商家同意以“热拍平台”上显示的其联系方式作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的合法送达地址。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上述合法送达地址向商家送达诉讼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件)。

14.3.2 商家同意法院、仲裁机构或热拍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文件,法院、仲裁机构或热拍采取多种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文件,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4.3.3 商家应保证 14.2 条约定的联系信息,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院、仲裁机构或热拍送达的法律文书、文件未能被商家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法院、仲裁机构或热拍采取邮件、短信或其他即时通讯方式电子送达法律文书、文件的,信息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4 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商家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5、 争议解决

15.1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协议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2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6、 其他约定

16.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6.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 本协议是缔约协议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6.4 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17、 协议附件

17.1 附件一:《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条款》

17.2 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17.3 附件三:《承诺函》

17.4 附件四:《热拍商城合作伙伴诚信经营承诺书》

17.5 附件五:《团购商品上架协议》

17.6 附件六:《内容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     件